虽然我厌男,但我从来不认为「全女」就是一种解决方案(也对全女共居、全女活动之类的避而远之)。
或者说,任何基于某个「共识」的群体都会让我感到压力和有所警惕。因为早就意识到所谓同温层只不过是想象中的共同体。我们只是共享了一些结构性问题带来的经验和感受,但那是生活和生命里的一部分。人和人之间太不一样了,怎么可能因为同个性别就被划到某一类。
馬上想起 Elaine Benes: I hate man, but I’m not a lesbian!
性別本身當然不足以構成共識(duh),但共識在今天是稀缺且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