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文化的基石

知乎用戶「爲夢而生」

為什麼微博上一些文字表述精英得一逼,對文學和影視文本,甚至美術和建築意象言之鑿鑿的知識或文化博主,一提到音樂就只有港台流行歌曲?提到美人就都是九十年代香港女藝人?

這甚至讓我產生了一種張愛玲(的小說)不過就是和莫文蔚(唱的歌)差不多的困惑。如果你覺得放在中文語境里荒謬感還不夠強烈,那放到西方世界,差不多就是說鮑勃迪倫等價於 JK 羅林,或者菲茨傑拉德就是 Justin Bieber。是不是瞬間感覺整個藝術評價體系都崩塌了?

崩塌是好事,它在日本崩塌很多年了。當然,這個「等價於」只在消除分別心的層面上成立,並且必須以唯心主義為前提。也就是說,張愛玲的小說確實和莫文蔚的歌一樣,但它們也可以不一樣,這裡涉及的問題是我們有什麼別的方法去聽一首歌。色情用法總是最容易理解的,例如聽著 Bob Dylan 的歌、想著 Dylan 手淫。日本一九七零年代出了不少所謂「色氣歌謠」,翻唱著當時的流行歌,並加入大量呻吟或挑逗性談話(例如池玲子翻唱奧村智代的「戀之奴隸」),等於是把這種用法點明。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別的聽法,例如通過大量沈迷夏威夷音樂、痴行合一地讓自己變成精神上的夏威夷人,又如專聽聲音質感以及背後反映出的錄音技術的變化,等等。每個人只要找到了自己的癖,總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聽法。這是一項創作。時代在加速,我們今天已經可以諷刺性地聽 Psy 六年前的「江南 Style」了。

抱怨中國的音樂環境是老生常談了。但說它對音樂不友善是不對的,中國的環境是在積極地反對音樂——尤其是流行音樂。這從上面這位朋友在評論中的一句話可以看出:

我覺得大眾無所謂,喜歡啥就看啥就是了。但是自詡精英還瘸腿就太遺憾了。

流行文化的基石是這樣一個信念:大眾不僅配聽到好東西,而且可以聽到好東西。只有在全社會有此認識的前提下,流行文化的生產者才會有此認識,她們才能相信,做出大眾喜歡並且也令自己的藝術心靈感到驕傲的東西是有可能的。中國社會目前對此的認知完全相反,人們普遍相信為了生計就必須庸俗,甚至都沒有機會思考庸俗也有好的庸俗,以及庸俗和民俗的區別。從這個意義上說,或許不聽英語、日語流行歌曲確實是種遺憾,但香港和台灣的流行音樂,在某個歷史階段,像許冠傑、達明一派、費玉清等人,已經呈現出了華語大眾俗文化可能達到的高度。就像歐、美、日對一九七零年代的流行音樂所進行的挖掘和整理一樣,我們實在很需要對一九四九年以後的華語流行音樂進行重新評價。這種重新評價除了學術界的努力以外,更需要音樂實踐者和消費者的參與。簡單說,就是帶著平常心,像把玩古董美術品一樣去出版、購買、聆聽、討論、鑽研這些音樂,讓這些成為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成為盼著週末來臨的理由。上述「藝術評價體系」的崩塌對此將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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