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有很多文章打出「VPN 的末日要到了」的标题。推荐大家到中国司法部的网站上看看这份意见稿。没理解错的话,这里的个人信息指的是在国内运营的网络服务收集的用户信息,例如电邮、手机号等等。出境指的是国内网站把这些信息储存在中国大陆以外的服务器上。这份文件似乎是在为类似苹果 iCloud 数据改存云上贵州这样的情况准备法理基础。一旦成立,iCloud 作为有在国内运营的网络服务,把用户信息存在国内就会是默认选择。假如苹果想存在国外,就要进行「安全评估」然后向网信部门申报,并且每两年要重新申报一次。
这种事情给提供网络服务的人增添了不少麻烦,但它并不直接作用于个人用户。更重要的是,从这份意见稿无论如何都推不出某些文章说的「以后只要一连 VPN,手机马上断网」结论。它只是「在中国做生意就要按中国规矩来」的一个例子。至于 VPN 经营者,在二零一七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里已被约束。简单来说,只要没有「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即属违法。这份通知成功绞杀了国内大部分公开运营的 VPN 业者。但假如妳能找到地下运营的 VPN(或其它类型的绕开网络审查的技术),也不会存在所谓一连上就断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