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依然无法说服我

王汉洋

有人会想,朱啸虎花了两百多万买的图片,其他人不是也可以右键另存吗?但 NFT 所用的技术保证了,全世界的链上节点都能证明这张图片的确属于朱啸虎的钱包地址 allenzhu.eth,而非其他人。

这背后的假设是当整个万维网进化到版本三的时候,技术上就能保证其她人没法用这张图片做头像。

@Sleepy0x13 是一位数字艺术家和 NFT 研究者,人们更多叫他睡总。他是华人在 NFT 领域最知名的发声者之一,会帮助其他艺术家孵化自己的 NFT 项目。

睡总认为,NFT 之后,创作者和收藏家的关系从前者服务后者转变为了双方一起做一件事。NFT 从来不属于一个人或一个公司,它属于社区。NFT 一旦发售,持有者就可以通过各种运营活动、二创传播和投票决策参与塑造项目发展方向。

在传统的艺术消费中,艺术家和消费市场间却不必有关联。我可能拥有一书架艺术摄影画册,但我不会和艺术家与艺术品本身产生交集。我暂时拥有某件艺术品,可我和其他所有者,和艺术家之间缺乏沟通渠道。

艺术家不一定想和受众产生交集——不,大部分艺术家不想和大部分受众产生交集。因为大部分人喜欢妳的原因是错的。「各种运营活动」这几个字是大部分艺术家都要捏着鼻子绕着走的,虽然她们不一定说出来。

对于想和受众产生交集的艺术家,没有什么阻止她们把电邮地址印在画册上。

NFT 这个概念对我来说太自然了,它的意义非常简单:在线上世界,确认一些东西属于自己。

这里似乎要问问信奉 NFT 理念的人有多少是反对传统著作权系统的。在 Web3 的世界里,我还能不能链接到汉洋兄的文章?还是说到了那时,不升级版本三的人会再演一回版本一的戏码,新一代小朋友对着区块链技术所促成的新版权架构骂不绝口?

总之看完文章我依然觉得 NFT 和炒球鞋、黑胶唱片、棒球卡没什么区别。那里也有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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