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ky (放弃) town (她) (Yeah, come on baby!)

doufu 在奇遇电影写的这篇「限制级周星驰才是最吼的」[sic] 真是说出了很多我不知道的粤语文化知识,例如香港帮会隐语中,一到十分别为朱、雷、枉、鳝、咋、龙、吉、鲍、湾和两,所以《喜剧之王》里管义气叫雷气(义和二在粤语同音),等等。

要狗尾续貂的话,就不得不提一个并非粤语表达,但精彩程度过之的例子。在《破坏之王》里,何金银(周星驰饰)失恋后吃着鬼仔达(吴孟达饰)准备的抵抗失恋冲喜套餐,两人一起投入地唱「放弃她~Yeah, come on baby!」的场景。某日早晨坐在柏克莱电报街和杜怀特街交界处的 Bongo Burger 吃早餐时,听到电视里播着旋律完全一样的歌,心想加州粤人固然多,但难道周星驰红了过来?拿手机上的猜歌软件一听,才发现是假唱公司乐队(Lipps Inc.)一九八零年的大热单曲「Funkytown」。所谓「放弃她」,是周星驰根据原曲中 funkytown 一词的读音讹变成粤语的结果。仔细看回电影片段,何金银忘情歌唱时,背景播放的音乐的确就是如假包换的「Funkytown」。当年我们都知道「Yeah, come on baby!」和「Yeah, baby!」是吴孟达加上去搞笑的,但不知道那首歌真有所本,而且是彻底的荒诞缘由。至今我依然惊叹,原来语言是可以这样毫无逻辑地活用、乱用,而又精彩万分的。

我想这就是 doufu 的文章令我不满足的地方。它的情绪是怀旧的,而非 proactive 的。他对语言的态度是考据式的,而非活用式的。赞美周星驰的电影保存了多少地道粤语(内部性),容易忽视他从异域偷了多少师(外部性)。把这些粤语关在线上博物馆里供大家抱团怀旧,然后以「沟通成本」为由不使用它们,我不知道这种保存有什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