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妳妈的新浪微博

如大家所知,这两天国内的互联网服务都更新了用户服务协议。打开软件,弹出新协议提示框,不点同意软件就没法用了。

这很合理,唯一不合理,而且是不合理到恶心的,是新浪微博的新用户协议

条款 1.3 (粗体为引者所加):

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链接?我不能链接到我自己发布在新浪微博的、以 weibo.com 开头的内容?从法律上试图封杀万维网最最根本的超文本链接?

这且不提,上述一整段是什么意思?几乎所有内容由用户生成的互联网服务(UGC)的用户协议里都会有一条「(用户)以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性的形式授予平台非独家许可」。具体措辞或许有别,但意思大同小异:我们会用妳的内容卖广告,广告费不会分给妳,但妳赚到了名声,名声怎么用是妳自己的事,内容还是妳的,我们可以用,可以一直用,妳不能突然说不让我们用,但妳也可以自由拿到别处用。这「非独家」三字,是平台强势时代留给内容创作者的唯一一点可笑的权益,也是各 UGC 网站一直以来的共同实践。

那么为什么新浪微博可以禁止用户授权第三方使用内容?因为在更早的新版用户协议 1.3 里还有这样一句,很多用户在弹出的协议窗口看到了 (粗体为引者所加):

微博内容,是指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不论微博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保护客体,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

所以新浪微博的规则是:我们会用妳的内容卖广告,广告费不会分给妳,但妳赚到了名声,名声怎么用是妳自己的事。但用的时候不要忘记,内容不是妳的,我们可以用,可以一直用,妳不能突然说不让我们用。如果妳要拿到别处用,先向我们申请。

去妳妈的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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