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微信

‘There’s a time when the operation of the machine becomes so odious, makes you so sick at heart, that you can’t take part! You can’t even passively take part! And you’ve got to put your bodies upon the gears and upon the wheels…upon the levers, upon all the apparatus, and you’ve got to make it stop! And you’ve got to indicate to the people who run it, to the people who own it, that unless you’re free, the machine will be prevented from working at all!’ — Mario Savio, Sproul Hall,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1964

‘I have to? See, that’s why I don’t want to.’ — Cosmo Kramer in Seinfeld Season 7 Episode 9

我把微信刪了。

是的,我也很討厭這類文章。「我為什麼退出了 Facebook」「我為什麼停用 iPhone 轉投 Android」。多大點事?

但我知道很多人和我一樣討厭微信。她們享受著微信帶來的便利,但也隱隱約約地意識到了這便利的代價。微信是對中國社會滲透得無比深入的信息傳播與媒體出版工具,這樣的產品不可能僅僅是一種便利。它塑造著我們的精神。它定義著我們的文化生活。

刪除微信對我也不是容易的決定。作為通訊工具以及支付工具的微信非常好用,而在中國微信有時甚至是唯一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微信不是在選擇方便,而是在「能夠完成工作」和「無法完成工作」之間選擇。

但微信越是成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越是好用,解決的問題越多,我就越難以心安理得地用它。因為我所反對的是作為生活方式的微信。就像有的人反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方式,有的人反對「飛特族」的生活方式。我反對把自己文化生活的主導權讓渡給任何一個品牌——尤其是微信——的生活方式。

我拒絕一個不允許鏈接到自有生態圈以外資源的媒體基礎設施。在微信公眾號里,作者沒有權利通過 URL 自由鏈接到萬維網(web)上的其它文章、音頻、視頻與文件。喏,就像這樣。這不僅從根本上肢解了萬維網,也在變相鼓勵侵權:如果我不能鏈接過去,就只好複製過來。

我拒絕一個隨時有可能讓妳打不開朋友發來的某條鏈接的工具。我尊重騰訊作為商業公司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封殺競爭對手的權力,但我也尊重我作為個人自由選擇工具的權利。

我拒絕一個包含高比例低幼、反智、庸俗、無聊內容的信息來源。我不在乎原因是什麼,也不在乎微信作為一個內容平台在其中有沒有通過其產品設計起到微妙的引導作用。米已成炊。目前的微信就是一個包含高比例低幼、反智、庸俗、無聊內容的信息來源,一個這類內容以外的內容不被珍視的場所。

我不喜歡二維碼,不喜歡看不見 URL 只能看見標題和導語的鏈接傳遞方式,不喜歡每篇文章必須配一幅題圖的規定,不喜歡語音信息的六十秒限制,不喜歡專有的、非標準的分享 API。但從大處講,這些都相對次要。

我不能接受「離開了某個高度複雜的系統就無法生活」的人生。

Last but not least,我拒絕一條不存在任何加密可能的溝通管道。

微信是方便的。但我選擇不方便。

美国警察可以强迫妳指纹解锁,但不能强迫妳提供开机密码

苹果对抗 FBI 的新闻,我们会在下周一的《IT 公论》播客讨论。这个议题的演化时间可能会长达数十年,近年关于个人数据隐私、信息安全的种种事件仅仅是个开头。

我自己对这则新闻的反应就是把 iPhone 开机密码(Passcode)从六位数字改成了十多位的数字字母组合,并打开了输错十次销毁全部数据的选项(设置 >> 密码 >> 抹掉数据)。在美国,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妳提供指纹,以便解锁设备,但无权要求妳提供开机密码。箇中原因和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有关。简单来说,第五修正案规定了公权力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直接把密码告诉执法者,本质上和直接说「人是我杀的」属于同一范畴。但如果警察抓着妳的手强迫按指纹,则算是取证工作,而此中的强迫行为也和「为了执法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样,并未超出法律允许的范畴。

指纹等基于生物体征的身份验证机制在生活中越来越普及,也算是技术对法律提出的新问题。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选·美》主播 talich 发来的这篇《手机、指纹与第五修正案》(英文)。

(本文写作时获得了《选·美》团队游天龙与 talich 两君的协助,特此致谢。)

音乐教给我的科技观念

直到今天,才意识到有多少科技相关的概念最初都是在音乐领域认识的。列举如下。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Warp 唱片公司 1990 年代初的电子舞曲唱片系列。
  • Drone: Asphodel 唱片公司的三部曲:《The Throne of Drones》(1 CD)、《Swarm of Drones》(2 CDs)、《A Storm of Drones》(3 CDs)。Drone 是小型飞行器,但本义是指延绵不断的长音。这三套唱片封面上有小型飞行器,音乐里有长音。
  • 算法:学院派电脑音乐领域的算法作曲(Algorithmic Composition)。
  • 正弦波:Polygon Window 1993 年的专辑《正弦波上的冲浪》(Surfing on Sine Waves)。
  • 随机(Stochastic): 数学概念,但也是希腊作曲家 Iannis Xenakis 的作曲法。
  • 调变(Modulation):通信领域的概念,但也是电子音乐的基本技巧之一。1998 年一部关于电子音乐的纪录片就叫《Modulations》(Iara Lee 导演)。

凡此种种,族繁不及备载。和具体的观念相比,更重要的是意识到科技和音乐本来就密不可分。(因此我始终认为乔布斯在 NeXT 发布会结尾请小提琴手 Daniel Kobialka 来和 NeXTCUBE 合奏,是商业上合乎情理(NeXT 主打高端计算和教育市场),美学上浪漫但退步的事情。)

此外,技术创业界推崇的不能等到一切都准备就绪才动手,这种观念在音乐界也早已有之。Jean Michel Jarre 的成名作《氧气》(Oxygène)和上面提到的《正弦波上的冲浪》,都是在设备简陋的条件下,宅在家里做出来的。有谁会觉得这两张专辑的制作水准不行吗?(各大音乐流播服务都能听到。)

无耻的「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避风港原则」是美国人发明的一种东西。对于某些互联网服务,如果涉及到的所有内容都得壹壹确认版权归属,一来工作量难以承担,二来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比如我创办 Google,返回搜索结果给大家,怎么可以事先假定搜出来的图片都是侵权图片呢?于是避风港原则说,请放心做吧。图片万一真的侵权,只要著作权的拥有者投诉后,妳把它拿下来,就不追究责任了。

虽然的确有一些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在钻这条原则的空子,但我对这原则本身没什么意见。

真正可耻的是:一个活人,在写文章的时候,利用这个原则盗用她人图片。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写文章和提供互联网服务完全不同。妳在 YouTube 上看到一段 Vladimir Horowitz 的演奏视频,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妳有 99% 的把握知道这并不是 Horowitz 的后代或某些持有他作品版权的人上传的,但 99% 就不是 100%。而当一个写文章的人使用某张图片时,她往往并不是链接到那张图片,而是把图片从对方的服务器上复制下来,再上传到自己的地盘。她美其名曰这是在改善阅读体验,让读者少按一次鼠标,少等一次加载。但她 100% 知道自己有没有使用这张图片的权利:要么图片本来就是她自己拍的或画的,要么她写信给作者并获得了授权,否则就是没有。「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的意思其实就是:我知道自己无权使用这张图片,但我就是用了,倒要看看谁闲得蛋疼来告我。

This is why we can’t have nice things。对于靠这种方法堆砌多图流文章抓用户赚钱的人,shame on you。

Apple Music 上混乱的古典音乐后设信息

我在别处零散地说过 iTunes 音乐商店和 Apple Music 里古典音乐后设信息(meta data)的乱象。所谓后设信息就是「关于什么的什么」,在这里就是指古典音乐作品的相关信息:作曲家、演奏家、曲名、专辑名、录音时间、初版时间等等。这些信息对于古典音乐是必须的——事实上它对于任何艺术音乐,以及想要认真听任何音乐的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

但目前的状况是这样:

Apple Music on iOS 9.2
Apple Music on iOS 9.2

这张唱片最基本的后设信息如下:

– 作曲家:Alexander Scriabin
– 演奏家:Vladimir Sofronitzky, Heinrich Neuhaus, Sviatoslav Richter
– 曲名:Piano Sonatas(钢琴奏鸣曲)

大家可以看出这里有几个特殊情况:

一、和许多流行音乐不同,古典音乐的演奏家和作曲家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同的人,而且作曲家的名字不可省略。Beatles 的歌就是 Beatles 写的,Adele 的歌或许不是她写的,但大部分听众也不关心是谁写的。刚刚发布的 iOS 9.2 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会用灰色小字把作曲家的名字列出,但这部分的信息很多时候还是不完整,而且一致性很差。在上面的截图里可以看到,Piano Sonata No. 3 下方的灰色小字就是演奏家 Sofronitzky 的名字,但在另外一些专辑里,摆在这个位置的灰色小字则是作曲家的名字。

二、古典音乐唱片的演奏家和作曲家的人数都可能超过一人,而且并无规律可循。例如舒曼和格里格的《钢琴协奏曲》经常被编排到一张专辑里,那么这里就有两位作曲家,至少两位演奏家(指挥家和钢琴家),以及一个乐团。这就是五个名字。

上面这张唱片的情况更加特别,它收录的是三位不同钢琴家演奏同一位作曲家 Scriabin 的钢琴奏鸣曲。由于这三人都是演绎 Scriabin 的名家,且风格迥异。分辨哪首奏鸣曲是谁弹的就至关重要。如大家所见,在上面这张专辑里,大部分曲子没有注明演奏者的名字。

三、古典音乐演奏家一生中的风格有可能发生巨大变化,因此录音时间(不是唱片出版的时间,因为唱片有可能不断再版)也非常关键——它直接影响着购买决策。例如我很可能就不会买意大利钢琴家 A.B. Michelangeli 晚期的录音,但他 1950 年代的录音我会闭着眼睛买下。这个问题目前处于病入膏肓的状态,多数情况下妳在数字音乐商店里完全找不到录音日期。

四、剩下还有诸多小问题,例如缩进错误,作曲家名字拼写不统一等等,此处略过。

我在这里以 Apple Music 为例,但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各家线上音乐流播服务与数字音乐商店。很多时候这不完全是科技公司的责任,而媒介更新换代时损失后设信息也不是电脑和互联网时代才有的现象。这是很繁琐的工作,很可能在苹果内部也是已知的问题,但我厌倦了以 MBA 的逻辑为巨型科技公司寻找借口。可以为了和文字对齐去专门替换一个冒号字体的苹果,对于产品中承载的内容应该有相同的细致处理。

中文互联网登录 UI 两大语文癌

「忘记密码?」和「请稍后」。

后者不必解释。至于前者,是从英文的 Forgot password? 直译而来。由于中文没有过去时,「忘记密码?」就成了「要我帮妳把密码从妳记忆中抹除吗?」的意思。

「密码忘了?」是更好的措辞。有人可能觉得这不够正式,但 Forgot password? 在英文里并不是什么正式的表达。此外,把歧义作为正式的代价,恐怕也并非「不够正式派」想要的。

某些网站或许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改用「无法登录?」的措辞。这要好得多。

Uber 在微信公众平台被封杀

最近 Uber 被腾讯在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封禁,这事腾讯固然小气鸡贼,但公众号就是他们家的,而且服务协议写得很清楚:

6.1 微信公众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微信公众帐号的使用权。

8.3 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

9.5 你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腾讯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1. 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2. 使用权被取消后,不保证能取回数据和内容

3.「业务发展需要」。例如本公司有同类产品,或投资了同类产品。

倒是 Uber 在中国各城市的团队重度倚赖微信公众号做营销,令人遗憾。但凡要正经做任何事的人,怎么可能完全吊在别人家的树上?微信、微博、Facebook、Twitter……所有社交网络都是别人家的树。好事之徒喜欢喊 The Web is Dead,但 Uber 在中国如果有一个能见度较高的网站,至少还不致于此。「可是注意力都在微信公众号啊!」老实说,各种餐厅打折、坐车送钱之类的促销手法,妳就在自家网站上做,用户会因为妳不上微信就不要这白捡的便宜?最低限度也该双管齐下,一旦被腾讯封禁,至少还有一块自己的地盘。或云很多中国用户不习惯、甚至不知道如何输入网址,但如果妳告诉 Uber 用户「去 uberchina.com 可领取 ¥100 优惠券」,她们当中有多少人真的会说「好难,好麻烦,还是算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支持开放的万维网(open web),以及为什么我总在 IPN 旗下的播客《IT 公论》里鼓励大家用泛用型播客客户端收听。我不想被「单方面撤销」,更不喜欢「对方没有义务向我返还任何数据」这样的条款。已经出现过 IPN 旗下某期节目被某播客平台封禁的事件(看看哪期节目在 IPN 的网站上可以收听,但在那个平台上找不到,就明白了),原因可以理解,但我不喜欢。

talich: Zuckerberg 的雄心

Mark Zuckerberg 与 Priscilla Chan 夫妇成立「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 LLC」有限责任公司,宣布将自己绝大部份 Facebook 股票捐助慈善事业。这件事和如今的很多科技新闻一样,已经超出了科技的范畴。IPN 旗下众人,又有谁比 talich 更适合写这个题目呢?

果然,talich 在今日的《选·美》会员通讯里写了《Zuckerberg 的雄心》,梳理社会、历史层面的背景知识,超级精彩。全文三千余字,以下节选一小部分,粗体为 talich 本人所加:

Facebook 创始人 Mark Zuckerberg 捐钱做慈善的事,关注的人很多。很多人不明白他为什么选了 LLC(有限责任公司)而非传统基金会

……

当卡耐基说现代公益是做批发时,他的意思就是……用解决复杂工业生产的态度和方法,利用公益组织相对充足、稳定和长久的资源,直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

有 80% 的硅谷创业者相信绝大部分改变,从长期看,都是好的……创新即是改变世界。如果不相信改变是好的,也就没法说服自己去创新吧。而改变世界就意味着资本家们要从私人领域冲入公共领域。

……

今天比尔·盖茨开基金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避税……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把遗产最大程度转给下一代的方式……不过,如果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为了挣上 500 亿美元,然后不用交税转给下一代,这个目标的成就感是否也太低了一点?

还是前面说的,这些成立慈善基金的人更想要的是改变世界。他们也是极其自信的人,他们相信,这笔钱由自己来花,要比由政府来花有效得多。

……

这是创业者的雄心。在他们看来,慈善基金会,是社会变革的「风险投资」。

……

慈善基金会和公益组织避开了公司与政府这样易让公众反感的身份,实质上成为了社会的重要粘合剂,也成为了社会改革的引导者……像纽约的罗斯福,匹茨堡的 Mellon,波士顿的肯尼迪这样的姓,其实在本地也是成功的慈善家族。说慈善基金会重塑了二十世纪美国政治的地平线,并不为过。

talich 的这篇文章是《选·美》会员专享内容,点这里入会后即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您也可以通过任何泛用型播客客户端订阅 talich 主持的《选·美》播客。

关于 Mac 软件的迷信

PDF Expert 出了 Mac 版。这是做 Spark 电邮客户端的那家公司 Readdle 开发的。我对 PDF 阅读软件没什么特殊要求,够快就好。几百兆的扫描文档,在很多 PDF 软件上翻页或滚动时都会卡顿。

Mac 版 PDF Expert 的简介里的确主打性能(performance,也就是速度),所以立即下载了一个七天试用版,名不虚传。

Mac 用户群里有一些人很在意 UI「像不像原生 Mac 软件」。或许有人还记得已经死掉的浏览器 Camino,它跟 Firefox 用同一个引擎,当年很多人就是觉得 Firefox 的 UI「不够 native」而选择 Camino。我自己则一直有种迷信:特别讲究「Mac 原生」的软件往往都是基本功不扎实的软件。

后来我把这条迷信修改了一点:如果一个 Mac 软件在营销文案上主打的是性能,那么它有很大机会是好软件,也有很大机会是「不够 Mac 原生」的软件。(Google Chrome 是典型例子。)我觉得这条迷信比上一条更可信一点。

可惜,iOS 上似乎很少有 app 的营销文案主打性能。是我看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