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历史遗忘者致意

王志安

一个人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可以选择是否变得优秀。内地人口基数巨大,各行各业难免人才济济。不要以内地人的出身,职业,身份去给人贴标签,尊重每一个凭借自己努力获得成功的人,也尊重每一个基于自己的努力点击改善社会的人。没有这点胸怀和共识,不但一事无成,甚至注定被历史遗忘。

生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独立思考自诩者,自我感觉会格外良好。因为确实很难,而她们认为自己做到了。但从上文的「甚至注定被历史遗忘」即可明白,这是个没有终点的过程。给别人贴标签确实对自己不好,但终生随时咀嚼新中国给自己带来了什么是绝对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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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和微博客

一直觉得博客可以包含微博客(例如啁啾会馆)的所有功能,反之不然。博客可以写长,大部分人也的确倾向于写长,但没有人阻止妳在博客上只写一百四十个字。

也一直知道这是明知故问:同样五十个字,发在博客上的确缺少微博客的那种 urgency。读者在 RSS 里看到每篇都只有一句话大概也挺烦的。

不过 fuck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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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是一条河

陈赛为《三联生活周刊》写的「播客再度流行——『加速社会』的解药?」:

一个星期的实验下来,系统提示我,我已经在这个 app 上聆听了整整 20 个小时。

我都听了些什么呢?

脑子里竟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这个 app 指的是小宇宙,而这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原因:妳的实验方法是以平台为单位听播客,而不是以主播或播客网络为单位。

这就像啁啾会馆(Twitter)常年的软肋。新手说进去之后不知该关注谁。有平台的编辑帮忙选选,或许稍微会有点方向。但如果希望听了之后能想起来点什么,选择的工作就不能外包给平台编辑。

简单说,如果妳不明白为什么要坚持用泛用型客户端(Podcasts, Castro, Pocket Casts, Overcast)听播客,非得是有某个平台形成了一定影响之后才觉得播客这个选题值得做,那妳可能不会理解播客。播客不会是「风口」,播客是一条河。「最近时常欣慰当时搬家的选择,使得自己能有机会在一条河流的侧畔居住一段时日。久了,这河流不但流淌在我家的旁边,更常常流淌在人的心底,带给我平定和安稳。」(StarKnight,二零零八)

另,陈赛提到有些软件可以五倍速播放播客,谓不知其意义所在。在友人提醒下,我也是才知道这对于视障人群是很有用的功能。视障人群由于看不见或者看不清,需要依靠荧幕阅读器软件读网页内容,久而久之习惯了听高速朗读。按友人的说法,「三倍速对她们肯定是太慢了。」他发来了论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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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耳机回潮

《华尔街日报》发了一篇讲有线耳机回潮的文章。理由包括便宜、社交阻隔、以及对硅谷—金融精英风的反叛。第一和第三都容易懂,至于社交阻隔,简单说就是戴上比较显眼的有线耳机可以传递出一种自己不想被打扰的力场。这可以说是对科技隐形化的一种反抗。AirPods Pro 不但藏了线,它的「通透模式」也是一种隐藏。该模式的本意是让佩戴者无需摘下耳机也能很好地听到外界的声音,但 AirPods Pro 本身没有任何视觉信号向外界说明这一点。当我们看到一个戴着 AirPods Pro 的人时,无从推知她究竟用的是哪种模式,从而也就无法知道她主观上是否希望切断外部声音。通透模式或许在听觉上通透,但在视觉上则是通透的反面。

不过,这或许是由于佩戴「作为无线耳塞的电脑」这一行为尚未常态化。按照 Jedi Lin说法,未来可能人人都需要助听器。果真如此,社会规范也会随之演化,例如我们会期待谈话对象有足够的常识调节自己耳朵里的电脑,或是那时的自动调节可以足够完善,让我们可以用最适合自己的音量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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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不会杀人,但微信不是刀

之前贴过一个中信版 Neil Postman《娱乐至死》的翻译错误。坦白说,给翻译挑错容易,要译出完全没(大)错的书的确很难。很多错误或许也的确不太影响作者的大义。不过像上面的例子,图像文化无法 refute 刚好是 Postman 的关键论点,这个词没译对的话恐怕不算小错。今天又看到同书第十章末尾漏译了一整句话,颇可玩味。先将原文和中信版译文抄录如下。这里 Postman 讨论的是八十年代美国一套教育性质的电视节目《咪咪见闻录》。我参考的是豆瓣阅读上售卖的中信版《娱乐至死》电子书,纸版如何我暂时无从查考,欢迎读者提供信息。

‘The Voyage of the Mimi,’ in other words, spent $3.65 million for the purpose of using media in exactly the manner that media merchants want them to be used-mindlessly and invisibly, as if media themselves have no epistemological or political agenda. And, in the end, what will the students have learned?

《咪咪见闻录》按照媒体商人的旨意,盲目而无形地花掉了 365 万美元,结果学生们学到了什么呢?

自然,这里漏掉了「as if media themselves have no epistemological or political agenda」一句。由于不了解内情,我只能猜测又是言论审查机器在作怪。我将上面那段话完整试译如下:

换句话说,花了三百六十五万美元的《咪咪见闻录》,其使用媒介的方法可谓正中媒介商下怀:心不在焉,了无痕迹,仿佛各种媒介本身在认识论和政治上都是完全中性的东西。而且,学生们最终究竟学到了什么?

媒介——印刷品、广播、电视、游戏——不是中性的,这可以说是 Postman 穷一生精力试图说明的问题。原本用来说明使用公帑时应该仔细考虑不同媒介会鼓励什么样的认知与思考方式的一段话,在中信版里读起来有如仇富的打火石。不管这一漏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它都让我想起直到今天,依然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微信没有错,是妳的使用方法有错。好在虽然今天人们仍然心不在焉地「刷」着微信朋友圈、小红书和抖音,主张「正念」(mindfulness)的人也与日俱增。至于媒介不中立这一点,恐怕连喊出「大幹快上,摧枯拉朽」口号的 Facebook 行政总裁也渐渐学懂了。

(本文包含长段西文,不适合竖排,且目前没有优雅地支持横竖混排的方案,故仅提供横排版。)

乔布斯十年祭

甲、

早上张亮问我,Walter Isaacson《乔布斯传》里提到的那张《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海盗版录音能不能买到。按书里的说法,一九八六年 Andy Hertzfeld 把这张 CD 拷了一份给乔布斯,里面收录了此曲录音过程中留下的十几版。乔布斯从中学到了渐进改善产品的精神。

乙、

Jason Fried 引用乔布斯逝世后 Jonathan Ive 的一段话:「乔布斯热爱新想法,热爱造物,而他把创造的过程看得如奇迹般神圣。这并不多见。我认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尽管终极而言想法可以很有力量,一开始它们都是脆弱而几乎不成形的思绪。非常容易错过,非常容易妥协,非常容易被踩灭。」

丙、

彼思动画(Pixar)总裁 Ed Catmull 在《Creativity, Inc.》一书里谈乔布斯:「他以前常说,尽管苹果的产品很棒,但它们最终都会拿去填海,但彼思动画的电影能够传世。」

丁、

「Ideas are bulletproof.」

戊、

在我看来,乔布斯的遗产只有两个字:独学(autodidactism)。他是一个民科。(坚持用替代疗法给自己治病也符合这一身份。)这是他的伟大之处。当我怀念乔布斯时,归根结底是在怀念一个人们可以从独学中感受到美和生命力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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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直觉

还是 dimlau 兄提到的一点,他说用触控板或鼠标上下滑动来横向滚动网页感觉很反直觉。当然,对于需要横滚的竖排页面,左右滑动肯定更自然。苹果从 macOS 10.7 开始推出的「反向滚动」,即当手指在触控板向上滑动时,页面也同样向上移动,反之亦然。听上去像是废话,倒是让人想问问在那之前大家是怎么过来的。不过这一功能刚刚推出时,反对的声音着实不少,说明之前的别扭并不难习惯。

在触屏出现前,操作电脑的方法一向反直觉。由于反直觉,一直有不少人学不会,或是用不熟。这让我想到 Neil Postman 关于童年消失的理论。Postman 认为印刷术的发明让成年人得以拥有秘密(因为儿童不识字),遂而造就了童年这一概念:童年即无法接触这些秘密的时期。但电视文化的出现让秘密不再是秘密,儿童和成人的区别渐渐消失。Postman 在七零年代末写这书时看到的主要是儿童变得越来越像成人,如今的日本我看到的是成人变得越来越像儿童。无论是哪个方向的改变,以电视(以及以 YouTube 上线为标志变得电视化的互联网)为代表的强势图像文化都是主因。而图像文化的强势在日本可谓天下无敌。

那个老问题能不能从这个角度去想?为什么我们面对传统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和面对触屏设备(智能手机和平板)时的心理状态如此不同?直觉的操作任何人都容易学会,通过菜单和快捷键的操作则不然。学习非直觉操作的过程,能在什么意义上改变一个人?至少我们可以相信,命令行用户/Linux 用户和 Mac/iOS 用户的确可以算是两个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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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和典

dimlau 兄写了篇关于梗和典故的文章,他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用典往往先是有观点要传达,梗则只是为了逗乐。我倒不觉得需要区分两者。用典在以前是一种特权,因为妳总得读过点书才有典可用,而读书在以前并不容易。梗的泛滥恰恰是阅读民主化、平民化的结果。至于说用典者有话要说,其实也不尽然。典本身就是趣味,为用典而用典的例子是很多的。

和许多情况一样,我们并非讨厌梗和典本身,而是讨厌烂梗和烂典,讨厌过低的感性分辨率。用 dimlau 的话说,就是无法「观察内心的细微动向」。至于怎样算是烂典,这就是一个「会不会读」而非会不会写的问题。特别有名的典故并不依赖原语境,这时我们管它叫成语,应该慎用。另有一些典故,虽然并不出名,但同样可以独立于原语境存在。《一天世界》的口号是「浓烟烈焰,摄魄勾魂;翱翔万里,神采飞扬」。这十六个字全是我借来的,背后有两个典故,但我并不特别在意妳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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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場參賽,還是指手劃腳?

Techmeme 主編 Spencer Dailey 在自己的博客上對庫克二零一七年的下列發言有很好的評論。庫克在《財富》雜誌的活動上就蘋果在中國做的言論審查:「世界上每個國家的法律法規由她們自己決定。所以妳的選擇是:要麼下場參賽,要麼在場外指手劃腳。蘋果選擇進場,因為在場外改變不了什麼。」這段話實在很中國,充斥著反智精神,與「別整那些沒用的」庶幾近之。「場內場外」的兩難問題最早是在穀歌退出中國時引起中文世界的注意的。認為穀歌應該向中國政府妥協(即審查其搜索結果)的人,其理據往往就是 Cook 的這番話。可是就算退場不能改變什麼,從邏輯上說也不代表入場就一定能改變什麼。其餘的,聽 Dailey 的說法(引文中的鏈接與粗體均來自原文):

「……(庫克的)這段陳述必須要定期核查,才能確定其背後的精神是否誠實。現在三年多過去了,對於那些立法摧毀新聞自由,拒不承認一整個族群,禁止民眾收集重要史料的國家,蘋果帶去了什麼正面影響嗎?……要到什麼程度蘋果才會認為自己成了共謀?蘋果是否認為自己只可能為良為善,甚至都不願意考慮它有可能成為共謀?果真如此,就應該公開承認這點,否則她們的立場是站不住腳的。

「在陳述中,庫克貶斥了『站在場外指手劃腳』的做法。這樣放棄發聲,對於蘋果社群(包括蘋果員工)是巨大的損失。因為現實是我們這些生於非極權國家的人本來就在場外。指手劃腳是我們用來影響美國地緣政治的主要工具。庫克其實就是在說,對於蘋果已進入的市場中的不義之法,蘋果不能在場外指手畫腳。事實的確如此:蘋果員工在爭取權益這件事上是相對沈默的(居家工作的問題除外)。或許她們應該開始對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在以何種方式改變世界這個問題指手畫腳。

「要言之,除非蘋果在那些有問題的國家採取尊重隱私的立場,與此同時又能時時核查那些社會是否變得更加公正,否則我們許多人會寧願指手畫腳。」

我認為蘋果至少為中國帶來了一項正面影響,那就是普及了中文引號(「」『』)的使用。它固然有賴於一部分人和企業的呼籲與實踐,但在 iOS 7 之前,系統自帶的簡體中文輸入法以中文引號為默認設定,西洋引號(‘’ “”)反倒要長按引號鍵方可輸入,這對於中文引號的普及功莫大焉。iOS 7 以降,蘋果開始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範,改以西洋引號為默認。但米已成炊。早在五、六年前,無論是網上還是線下,中文引號都已被中國各色企業與組織使用。除此之外,沒有跡象顯示如今的中國社會比三年、五年、十年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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