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由地转发

新浪微博上的 @肥木有 说:

《一天世界》的博文没法转发,文章也没有图片,在这个年代觉得这样的文字很有意思可能也有些奇葩。有的时候上班上得贼痛苦,出于生计不得不写很多不是发自内心的文字,并且要接受各种莫名其妙的修改意见。但看到一些「别处不存在的文字」后,似乎觉得生活在了另一个次元,坦然了很多。

怎么说呢?五味杂陈?这位朋友的意思是没有「转发到微博」一类的按钮,但我相信,今天的确会有很多读者见到一篇没有任何按钮的文章就不知道如何转发。有不少读者已经不懂什么是 URL/网址了。我认识这样的人。

或者至少像 @MessiBeans 一样,知道网址是什么,但对它的感觉已经有点异样了:

分享可不可以发一条 link 作为朋友圈,里面就是一个网址,什么简介都没有,然后人们好奇,就都点开看了。[笑cry]

这。

就是。

网址。

本来。

的。

用法。

我不希望造成一种将这二位朋友贴出来示众的印象,他们都是善意而用心的。此外,网址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机制也不是没有缺点。最大的缺点恐怕就是可读性较差。在《一天世界》上的每一个网址我都力求做到可读,例如 blog.yitianshijie.net/2016/07/06/content-farm-in-the-1980s。但遇到微信公众号这样的网址就没办法了:

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MyMDgxMg==&mid=2652749178

当然,即便是可读的网址,对于普通人依然是陌生的。这也是为什么各家 IM 软件和社交软件里的网址预览功能广受欢迎。但上面的例子说明,经过了这么多年,读者已经被呵护得把通过单纯一条浑身精光的网址分享当成趣闻看待了。

老实说,我并不太关心资深用户如何如何。她们永远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用法。我关心的是连网址为何物都不知道的普通用户。妳应该了解什么是网址。它是最自由的转发机制,不受任何商业公司或产品设计机制的限制。若是担心表意不明,妳可以自己写一段简介,告知收信人为什么应该点开这条链接,而不是一昧信任文章作者在开头写下、然后被软件在网址预览介面自动提取作为导语的那部分文字。妳的朋友有权利知道妳的——而不是编辑或作者的——推荐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倒有点希望苹果不要在 iOS 10 里为 iMessage 添加网址预览功能。毕竟只剩它一个了。

积极使用网址,就是保护开放的万维网(open web)。

一九八零年代的内容农场

贾平凹的小说《废都》写的是一九八零年代的中国城市和知识分子风情画:

洪江说:「开了这一年书店,我也摸了行情,写书的不如卖书的,卖书的又不如编书的。现在许多书店都在自己编书,或者掏钱买出版社一个书号,或者干脆偷着印,全编的是色情凶杀一类的小册子,连校对都不搞,一印几十几百万册,发海了!朱雀门街的小顺子,什么鸡巴玩意儿,大字不识的,却雇人用剪刀和胶水集中社会上各类小册子中的色情段落,编了那么一本,赚了十五万,现在出入都是出租小车,见天去唐城饭店吃一顿生猛海鲜。」庄之蝶说:「这些我知道,咱不能这样干。」洪江说:「我知道你要这么说。现在有一件事,我和师母商量了,一个书商拿来印好的一本武侠书,署名是刘德写的,卖不动,想便宜一半卖给咱。我想了,咱接过来,换一个封面,署上全庸大名,一定会赚许多钱的。」庄之蝶说:「这怎么就能赚许多钱?」洪江说:「金庸的书卖得快,这书当然写得不如金庸,咱署名全庸,用草字写,猛地一看也是金庸了,若要查起来,我写的是全庸啊!这事你由我办好了,只是得筹十万元,这你和师母要想办法。」牛月清说:「只要你老师同意,钱我筹。今日汪希眠送了帖子来,说是明日要给他娘过七十大寿,盼望咱一家人去,你要明日去就去,不去,我去向他借八万,咱再取了存折,十万元也凑够了。」

小顺子的 scalability 很差,洪江则懂得不要重新发明轮子的道理,牛月清知道 seed money 很多时候从亲友处筹集更加靠谱。

什么是碎片化阅读?

摘自「勇敢说出来!碎片化阅读明明就是一件大好事啊」:

很多人批评「碎片化阅读」,我却觉得碎片化阅读是社会的一个救星。微信的一个巨大功劳,是将阅读重新送回日常生活,提供了碎片化阅读的最好机会。因为人们此前根本连碎片化的阅读都逐渐失去了。我看到朋友圈所有人都在转各种文章,我的一些从不阅读的亲友,如今开始阅读一些短小的内容。这些阅读都是微信重新送回来的。

的确,我也觉得碎片化阅读是社会救星。《北京晚报》的一个巨大功劳,是将阅读重新送回日常生活,提供了碎片化阅读的最好机会……我的一些从不阅读的亲友,如今开始阅读一些短小的内容。这些阅读都是《北京晚报》重新送回来的。

言归正传,我想这位作者误会了我们究竟在反对什么。我们反对的是碎片化阅读,不是利用碎片化时间来阅读。欧阳修的「三上」(枕上、马上、厕上)大家耳熟能详,可见利用零散时间阅读的习惯古已有之。而我们所反对的碎片化阅读,指的是浮浅和无视语境的阅读。这和长短无关,和读者有没有整体性的视角有关。无论长短,无论发在什么平台上,妳都要意识到文本的意义来自于它和其它文本之间的关系,即所谓「互文」(intertextuality)。这里的其它文本不只是其它作者写下的文本,也包括其它读者在阅读这份文本——再次强调,不管是一句话的段子还是五十万字的小说——时的感受、心绪与思维。把一份文本仅仅当成它自己,并假装自己是世界上唯一和它发生了关系的读者,这就是无视语境的碎片化阅读。

如之前所说,这也是我反对微信公众号的主要原因。由于不允许在文中添加外部链接,微信从技术上直接切断了文本和网上大部分其它文本发生关系的可能。它不是把阅读送回日常生活,而是送回了前现代——那个文本自身比文本间关系更加重要的年代。这是一个百分之百向后看的互联网产品。

(如果妳真的想抬高碎片化阅读的境界,请看看 Ted Nelson 的故事。)

二十分的作品属于灵薄狱

对于百度「大 UE」总监刘超在 2016 国际体验设计大会上的演讲,以及其团队在被人鞭笞之后那种癞皮狗般的嘴脸,是不需要给予任何理性的。但我们不要忘记批评的终极目的:让设计在中国各阶层受到重视,让中国有更好的设计。

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我们必须把目光瞄准最好的设计,而不是六十分的设计。在知乎的「如何评价百度大 UE 总监刘超在 2016 国际体验设计大会的演讲?」这一问题里,人们通过左右比对,试图用 frog, Uber, 微软等公司讲演者的幻灯片来讥笑或羞辱刘超的幻灯片。但这是一种基于品牌崇拜的误会。在给出的几个例子里,我们在 frog 幻灯片上看到的是字距处理失当、字体混用无理,以及文字内容的空洞与虚浮。有人可能会说这或许刚好是整叠幻灯片里最差的一张,但我比较怀疑。无论如何,这样的对照比较对于推进人们关于设计的思考只有反作用。在丑陋、荒诞、畸形、下作能够有效地劫持公共论述的今天,用六十分的作品去羞辱二十分的作品是一种取巧。只有把注意力放在九十分的设计品上,才有可能做到八十分。二十分的作品属于灵薄狱(limbo),就让它留在那里吧。

龙荻在读什么(2016.7.1)

一、You May Also Like: Taste in an Age of Endless Choice, Tom Vanderbilt, Knopf, 2016

这本谈论品味的新书有两个封面:蓝底加巧克力甜筒冰淇淋,橙底加香草甜筒冰淇淋。在亚马逊买没法选,去书店买就可以。这个设计本身就体现了品味选择的过程。亚马逊便宜又有惊喜,去书店则能立即选出自己偏好的封面。并不新鲜的设计成了书籍营销的一部分,是成功的。我在亚马逊买的,拿到蓝色封面。

这本书比中国读者熟悉的《格调》要平易近人一些,少了刻薄。最有意思的部分大概是说可以从人们的音乐偏好推知许多其它偏好,Spotify 收购的 Echo Nest 就是干这个的。本书作者被判定为「hipster barista」(hipster 咖啡师)。由于工作需要,我还很喜欢其中讲到的 Yelp 的部分。

二、The World According to Star Wars, Cass Sunstein, Dey Street Books, 2016

从纽约回国的飞机上就看了一部电影:《Star Wars: The Phantom Menace》。离第一次看有十六年了,竟然觉得还挺好。

Sunstein 是哈佛法学教授,宪法专家。他把世界上的人分为三种:爱看《星战》的,喜欢看《星战》的,以及无感的。我大概属于无感的人,但教授也说这本书是给所有三种人看的。他分析《星战》流行的原因,用以解释世间的事——包括美国宪法。书写得流畅有趣,感觉是一个幽默且脑子清楚的教授在给你讲一门《星战》和这个世界的课。

不剧透太多。一本适合送男友、送儿子、送爸爸的好书。

三、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 Mary Norris, W.W. Norton & Company, 2015

《纽约客》的 copy editor(审校编辑)写的有趣的语法故事书。

(本文作者龙荻是住在纽约,学历史的插画师,也是 IPN 旗下播客《流行通信》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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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边在读什么(2016.6.28)

普通人有必要学编程吗?

这是我在二零一三年对于知乎上的问题「普通人有必要学编程吗?」的回答:

知乎用户黄飞鸿贴的图片,是 NeXT 时期的乔布斯。背景的电脑屏幕上能看到 Paul Rand 给 NeXT 设计的立方体图标。

乔布斯说的话是很典型的黑客理念。赋权于民(empowering),把工具交给民众(《全球目录》的口号「access to tools」),然后从中就能开出花来。

这是非常理想化的软件左派信仰,可惜,电脑产业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专业化、社会分工、「花钱解决问题」的市场经济信仰取得了胜利。民众没有去学编程,他们花钱请人帮他们编程。

乔布斯在自己生涯的中后期是不是还信奉这一套,我不知道。但他的实际行动绝对是站在「人人都应该学编程」的反面的。HyperCard 被他叫停就是最好的例子。那可能是史上最有名的主张「大家一起来编程」的软件之一,跟今天的 IFTTT 有点像,但影响力远远大于 IFTTT。

苹果里一直有一支力量是主张赋权的。今天在 Mac OS X 里我们还能看到这一派的影子,那就是 AppleScript 和 Automator。但有多少人用它们呢?我认为乔布斯内心深处不是这一派的。

看看 iOS 时代的广告语吧:There’s an app for that。总有一款 app 满足你。这还学什么编程呀。

所以,这个问题要放在一九八零年代问,答案是肯定的。在今天,不,除非妳喜欢编程,不然没有必要学习编程。

页边在读什么(2016.6.28)

开一个新栏目:XX 在读什么。应该不需要解释吧。今天的客人是《壁下观》主编/主播页边。我自己之前写过两篇(一、二),之后也会有其她客人定期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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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美]斯蒂芬·平克,中信出版社,二零一五(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Why Violence Has Declined, Steven Pinker, Viking Books, 2011)

一开头就用了十几页的篇幅大规模吐槽早期基督教的暴力倾向。实在心有戚戚,忍不住节选一下:

耶稣受难得以发生是神给世人的绝大恩惠。以无边的法力、怜悯和智慧,除了让一个无辜的男子(还是神的儿子)四肢被钉穿,在痛苦中慢慢窒息而死,神想不到还有其他的办法能让人类从他们的罪与罚中得到解脱(尤其是人类的原罪之一:他们居然是那对冒犯天规的夫妇的后裔)。只要承认这一残忍的谋杀是神仁慈的礼物,人便能得到永生。而如果人搞不通其中的逻辑,他们的肉体将永堕炼狱。

和耶稣一样,早期基督教圣徒们也是被花样翻新的酷刑折磨至死,并因此在上帝身边得到了自己的位置。1000 多年间,基督教殉教史以低俗的笔调描述了这些刑讯折磨。下面是几位人所熟知的圣徒的名字,虽然人们对他们的死因所知甚少:

圣彼得,耶稣的门徒之一,也是第一位教宗,他被倒钉在十字架上。圣安德烈,苏格兰的守护神,他在 Ⅹ 形的十字架上结束生命,此即英国国旗上两根对角线的起源。圣劳伦斯被架在火上活生生地烧烤,大多数加拿大人都不了解这些酷刑的细节,尽管他们知道加拿大的一条大、一片海湾,还有蒙特利尔市两条主要大道中的一条都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另一位为人所怀念的圣徒是圣女凯瑟琳,她被施以轮刑,行刑者将受害人捆缚在大车轮上,用大锤击打她的四肢,再将被砸烂但仍有生息的肢体编结在轮辐上,轮子被置于木桩的顶端,供鸦雀啄食;受害者迁延时日,最终因失血和休克死。(圣凯瑟琳之轮,轮外沿嵌有尖刺,是牛津大学一所同名的学院——圣凯瑟琳学院校徽上的装饰。)圣女巴巴拉——美丽的加州城市圣塔巴巴拉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她被拴住脚踝倒挂起来,士兵用铁爪拽下她的皮肉,割掉她的乳房,并用烧红的铁块炙烫她的伤口,再用装有尖刺的木棒击打她的头部。圣乔治是英格兰、巴勒斯坦、格鲁吉亚共和国、十字军和童子军的守护神,因为神―再使他复活他得以数次死于酷刑。他被两腿分开放在尖利的刀刃上,双腿绑上重物,放在火上炙烤,从脚部开始剐刑,被有刺的车轮碾压,将 60 枚钉子钉入他的头颅,蜡烛将他的后背烤到流出油脂,最后他被锯成两半。 圣劳伦斯应该被喜剧演员尊为保护神,他躺在烤架上对施刑者说:「这边已经熟了,转个身,来尝一口吧。」

因其将残忍神圣化,早期基督教成为基督教欧洲 1000 多年制度化酷刑的始作俑者。「火刑柱、烧脚刑、轮刑、撕筋裂肌的绞床、被劈开卸作四块、被开膛破肚、被剥皮、被重物压死、拇指夹、铁环绞喉刑、文火慢烤刑、铁处女刑(一个空心的人形木雕内部布满尖利的铁钉;后来—个重金属摇滚乐队也取名『铁处女』)」,如果你了解以上这些表述,你也就知道了中世纪和近代的异端分子所经受过的残酷迫害的—小部分。

二、《卢芹斋传》,[法]罗拉,中国文联出版社,二零一五(Monsieur Loo—Le roman d’un marchand d’art asiatique, Géraldine Lenain, 2013)

欧美绝大多数博物馆的重量级中国文物精品背后都有这个人的存在,包括卢浮宫、大都会、纳尔逊……但这本书最令人着迷的还是卢芹斋(C.T. Loo)的私人生活。尽管细节上仍有许多语焉不详,但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想象空间……不剧透了,自己看吧。

三、《异境奇观》, [摩洛哥]伊本·白图泰口述 / [摩洛哥]伊本·朱甾笔录 / [摩洛哥]阿卜杜勒·哈迪·塔奇校订,海洋出版社,二零零八

跟这位十四世纪的旅游达人相比,其他所有旅行家都是渣,包括玄奘、马可波罗和徐霞客。

四、《我们的中国》,李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零一六

Alan Kay 最高

Alan Kay 昨天在 Hacker News 做了一次 AMA(無限制問答活動),有很多精彩的討論。我想特地摘出一條。網友 guelo 問:您在一九七零年代構想未來的電腦時似乎很重視其教育功能,但今天顯然電腦作為娛樂工具的角色超越了一切。「有沒有什麼介面可以引導大腦,讓它盡量遠離那些最糟糕的本能衝動,用到更有生產力的地方?」

Kay 答曰(為幫助大家瞭解背景,我在譯文里加了三個鏈接和注釋):

We were mostly thinking of ‘human advancement’ or as Engelbart’s group termed it ‘Human Augmentation’—this includes education along with lots of other things. I remember noting that if Moore’s Law were to go a decade beyond 1995 (Moore’s original extrapolation) that things like television and other ‘legal drugs’ would be possible. We already had a very good sense of this before TV things were possible from noting how attractive early video games—like SpaceWar—were. This is a part of an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being able to produce surpluses (the ‘industrial’ part) with the ‘civilization’ part being how well children can be helped to learn not to give into the cravings of genetics in a world of over-plenty. This is a huge problem in a culture like the US in which making money is rather separated from worrying about how the money is made.

(當時我們思考的主要是「人類的進化」,或者用 (Doug) Engelbart 小組的說法,「人類的增強」——這包括教育,但也包括很多別的東西。我記得當時有想,如果摩爾定律在一九九五年之後還能繼續前進十年(摩爾原本的發想),類似電視和其它「合法毒品」一類的東西就會成為可能(譯者:這裡是指在計算設備上成為可能)。看到早期的電腦遊戲有多好玩後(例如 Spacewar),我們就知道一定會這樣,雖然當時電視之類的東西還沒出現。(譯者:也是指尚未在電腦上出現。)這就是工業文明生產盈餘的體現(「工業」就是這個意思),而「文明」則是指電腦可以如何幫助小朋友在一個過度豐富的世界學習對抗基因本能帶來的慾望。這一點對於美國這樣的文化是個大問題——我們基本把賺錢和如何賺錢這兩件事分割開來了。)

還能說什麼呢?Alan thought about these 30 years ago,而今天,王路先生認為品味很大程度上由基因決定。

緊接著,網友 stcredzero 問了關於音樂有沒有可能從現在的「遊戲化」機制(gamification)里取經,而遊戲化機制本身會不會有更正向的、用以提升人類智性活動效能的用法。Kay 給了一個非常古典,但毫不過時的回答:

I certainly don’t think of music along these lines. Or even theater. I like developed arts of all kinds, and these require learning on the part of the beholder, not just bones tossed at puppies.

(我當然不會從這個角度去想音樂。戲劇也不會。我喜歡各類藝術,觀看藝術需要學習,這不是一個給小狗丟骨頭的過程。)

如何对任何东西有感

王路先生写了一篇「你为什么对某些东西无感?」。我对这个话题也有些心得,但看法和他正好相反,而且坦白说我不太喜欢他的结论,即归根结底,人的口味是基因决定的。

王路说:

我完全理解不了《五环之歌》哪里好玩。但既然有许多人对它感兴趣,必定有缘故,只是这个缘故把我排除在外了。同样的还有 papi 酱的视频、追小鲜肉的新一代,以及去年风行的头上插草。

这令我相当震惊。《五环之歌》我不知道是什么,暂且不论。Papi 酱的多语混合视频对我来说就像《老友记》里 Phoebe 唱的「Smelly Cat」一样,属于非常典型易懂的后现代趣味。女人看小鲜肉和男人看《花花公子》到底有什么区别?至于头上插草,不管看上去多傻,跟风行为本身就自带一种源自安全感的快乐。这些应该都是廿一世纪当代社会的审美常识,对于今天的人来说,理解它们应该要比理解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容易得多。

庞麦郎难理解吗?在他之前三十年,香港就出现过几乎一样的现象,他的名字叫夏金城。当年的香港市民并不觉得夏金城有什么难理解的。

我觉得王先生其实一定能理解这些东西好玩在哪,他真正的意思是「我不认同它们」。只要尝试进入语境,任何审美或趣味总是可以理解的,区别可能仅仅在于它能否让妳起鸡皮或者高潮。进入语境和学语言一样,进入得越多,进下一个就越容易。而进入和认同当然是两件事。一个人完全可以不喜欢职场但又在职场风生水起,精神分裂是廿一世纪人的基本状况——King Crimson 在一九六九年就说过了。今天有无数线上线下的工具帮助我们钻进,比如说,一九七零年代柬埔寨摇滚乐手的脑子。去尝试理解他们几乎是一种义务。

我为什么要写这些?因为审美是我们人类能控制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把基因决定论用在审美上,这实在有点过分。